關於指認 (功能已失效)



* 本指認功能因系統已無法更新已失效,如需指認,請來信至 contact@318.io

目前這些文物已逐件進行高解析度數位化工作,並提供檔案縮圖在此網站供大眾瀏覽。現階段將啟動指認與授權的功能,供著作人能線上填寫授權聲明書,讓高解析度的數位檔案也得以釋出使用。至於原生數位的影音媒材,經由許多人的幫助,我們得以和原始檔案的產製者聯繫,得其同意後收錄與此。這些影音檔案的產製者,許多已同意將這些檔案貢獻 到「公眾領域」 (Public Domain) ,或是以「創用CC授權」(Creative Commons Licenses) 方式釋出,在其授權條款的容許範圍內,公眾得以自由使用這些被授權的內容。但礙於頻寬等相關資訊的限制,目前僅開放線上瀏覽,如欲取得高解析度影片,請來信告知。

我們強調,無論是實體文物的數位化檔案,還是原生數位的影音檔案,這些數位檔案的使用,需秉持文物保存以及公眾記憶的目的,而這也是我們進行這項工作的初衷。這些檔案的使用,需顧及原作者的著作人格權,以及其中人物的形象、隱私等權利。細節請見〈使用規範〉。

若您有任何著作指認的問題,可先閱讀以下指認授權流程及FAQ,若還是無法解決您的問題,請來信告知。


指認與授權流程

整個指認過程約3~5分鐘內即可完成,以下簡單說明指認與授權流程及欄位注意事項

  1. 搜尋」到您要指認的藏品
  2. 於藏品的單獨頁面,點選畫面上的「指認與授權」按鈕
  3. 進入登入畫面,若您尚未有帳號,請點選「建立新帳號」,註冊並進行身份認證。若已有帳號的使用者,則直接登入,跳到步驟6
  4. 註冊欄所需欄位
    • 帳號 (必填): 請勿填寫 test 等帳號名稱,避免被系統誤刪資料
    • E-Mail (必填) :請以常用的E-Mail 註冊,以供後續藏品更新授權等相關訊息時可供連絡
    • 密碼(必填):不得少於六個字元
    • 真實姓名(必填):需與身份證上相同
    • 通訊地址(必填):請輸入可資連絡的通訊地址
    • 連絡電話:可選填
    • 身份證後四碼:可選填
  5. 開啟至電子信箱收取一封寄件者為「318公民運動文物紀錄典藏庫」的身份驗證信,依信上的指示「點選連結」,登入系統
  6. 於指認與授權頁面,詳讀「聲明同意事項
  7. 填寫聲明授權欄位
    • 自訂姓名標示:您希望該藏品在姓名標示上顯示的名稱,可以是真實姓名或是代稱。
    • 對該聲明藏品所行使的授權方式:您可點選授權上的連結,了解授權狀況。若您不了解創用 CC 授權,您可以利用CC 授權小幫手來選擇合適的授權方案。
    • 給管理員的話:需系統管理者注意了解的,可於此留下您的訊息,此欄位不會顯示在系統上

  8. [提交]後,再次確認您的藏品著作權利聲明及同意書內容,確認後,可選擇兩種授權模式,1.紙本指認2.線上指認
    • 紙本指認:請至您的信箱「列印」 著作權聲明信,並「寄回」授權書至中研院。
    • 線上指認:您需「再認證」一次註冊時填寫的真實姓名做為認證,完成後「無需」寄回紙本授權書。
  9. 相關負責的同仁收到授權書或系統通知後,我們會進行身份及資料的確認,無誤後即會開放此藏品著作人指定的授權狀況,開放高解析度檔案供公眾下載


FAQ

Q:藏品有多名著作人共同完成的,該如何簽署授權呢?
A:建議共同著作人先行內部討論確定一個明確的授權方式,其後可共同推舉一位代表人,完成線上指認與授權作業,並於姓名標示欄位,將多位共同著作人的姓名一併填上。

Q:我已指認授權藏品了,為何畫面上還是顯示權利狀況不明?
A:指認完成後藏品,並不會馬上顯示其授權在系統上,會待管理人確認驗證身份,並收到郵寄之授權書後,才會更新藏品的授權聲明。預計收到紙本聲明確認書後,會定期進行資料的更新,到時亦會信件通知授權人。

Q:什麼是創用CC授權?
A:由 Creative Commons 組織所提供的公眾授權條款,台灣稱為「創用CC授權條款」,其為目前國際上通用的一種公眾授權條款,以「保留部份權利」(Some Rights Reserved) 的相對思考與作法,提出四種要素,包含「姓名標示」、「非商業性」、「禁止改作」以及「相同方式分享」,有條件授權公眾得以自由再次使用被授權的著作。詳細說明請參考此連結

Q:什麼是 CC0 公眾領域貢獻宣告?
A:「公眾領域貢獻宣告」(CC0) 可使科學家、教育工作者、藝術家、其他創作者及著作權人,或內容受資料庫保護的權利人等拋棄他們對各自著作的利益,並盡可能將這些著作釋出到公眾領域 (Public Domain),讓其他人可以任何目的自由地以該著作為基礎,從事創作、提升或再使用等行為,而不受著作權或是資料庫相關法律的限制。CC0 與其它創用CC 授權不同,後者允許著作權人在一定範圍內選擇釋出的權利,並保留部分權利;相反的,CC0 則提供另一種「不保留權利」的授權選擇,讓權利人能選擇不受著作權及資料庫相關法律保護,也不享有法律直接提供給創作人的排他權。詳細說明請參考此連結